體育館作為一個綜合性的使用場地,對照明的要求也是多功能的。不僅要滿足各類體育賽事的比賽和直播要求,同時應滿足運動、工作人員及現場觀眾的視覺要求。
1、燈光設計要點
(1)照度:合理的照度除了能保證運動員正常發揮,裁判員精準判斷,還能保證現場和電視機前觀眾舒適的觀看比賽。不同的運動項目也要求不同的照度。體育賽事、商業活動等要求的照度也不盡相同。
(2)照明均勻度:最小的照度值與最大照度值之比為照度均勻度。無論是室內體育場館還是露天體育館,對照明性的要求都很高,以籃球比賽場館為例,中間場地往往會聚集更多的燈光,但光照過強的地區往往會產生眩光,而籃板區域往往光照亮度會偏弱,保證整體場地的照明均勻性,對運動員的水平發揮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3)眩光:眩光是指視野中由于不適宜亮度分布,或在空間或時間上存在極端的亮度對比,以致引起視覺不舒適和降低物體可見度的視覺條件。視野內產生人眼無法適應的光亮感覺,對運動員會產生很大的影響,特別是球類運動,運動員無法準確判斷球類落點。
為了保證各個角度照度均勻,防止室內眩光,體育館的投光點最低處到燈具的仰角必須大于 45°,但由于現在的體育館的光源設置位置都較高而且較為分散,所以為了防止對運動員或觀眾造成直射,現在的體育館都會利用計算機計算投光點,保證光照的均勻和分布合理。室內的眩光也會由于不同的地板材質或游泳場館的水面反光造成,所以也可以為燈具加裝格柵或者擋板以減少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