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很少將身體當作藝術的一部分,除非在一些特定的藝術中——芭蕾、體操、啞劇和游行。
但在辦公室設計中,身體也是藝術中的一部分,無論是它的重量、尺寸、熱量、感官、動線,還是動作。軀體的存在也會影響心理感受,如同阿爾弗雷德·諾斯·懷特海德在其著作《過程與現實》(Process and Reality)中,如此描述人對自身存在的意識:“當旅人迷路時,他迷失的是他要去的地方,但他總是問:‘我在哪里?’而不是問:我要去的地方在哪里?”
人體的特質基本上大家都差不多,而當為租屋者、購物者、食客、電腦操作員等不同的人設計時,如何成就空間的獨特性呢?各種需求即需因地制宜并依辦公室設計者的見解和觀察而異。
辦公室設計者的見解與觀察尤其重要。設計的成功與否完全依賴于設計概念是否正確,而設計概念是否正確又依賴設計者的決策。引用亨利·戴維.梭羅(Henrv David Thoreau)的話:在設計我們的工作室前,最好先設計我們的心靈。設計者所需要知道的,有關技術方面的知識只會愈來愈多。而視覺方面,無論是平面、空間、家具、裝飾,都需——兼顧。更不可忽視的是使用者,即使設計者并不認識他們。如喬治·尼爾森(George Nelson,1904—1986,美國設計師)所述:“人性化的環境并不單只是口號,只有富人性的人們方能成就這種環境。”
使用者個人的性格是設計中不可忽視的因素,也是最難掌握的因素。空間中的視覺效果也很難用言語傳達,更何況辦公室設計者心智上對使用者的觀察有時也很難轉化為空間語言。